2021年郴州蘇仙區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官助理信息
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官助理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隊伍建設,完善隊伍結構,有效促進檢察工作發展,根據湖南省《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2015〕26號)及工作需要,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全省公開擇優選調檢察官助理1名,為確保選調工作的有效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檢察官助理1名
二、選調范圍
湖南省檢察院系統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理念,堅持“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守憲法和法律,大局意識強,恪守職業道德,嚴守工作紀律。
2.具有良好業務素質,工作實績突出,工作責任心強,工作成效得到領導和群眾認可。
3.已經公務員登記,具備公務員身份,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基層檢察院工作經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6.具有本科法學類專業以上學歷。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 1986 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出具所在單位或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名的意見。
(二)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蘇仙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nsx.gov.cn/)、蘇仙區人民檢察院網(http://www.chenzhousx.jcy.cn/)、蘇仙檢察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進行,報名人員自行下載《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官助理報名登記表》。
(1)現場報名地址:考生帶報名資料到郴州市郴縣路175號蘇仙區檢察院辦公樓三樓(312室)現場報名。
(2)網上報名地址:考生將報名資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 76119449@qq.com ,郵件名稱注明“公開選調+考生姓名”。
2.報名時間:2021 年 3 月10 日8:30至2021 年 3月 23日17:30。
3.報名所須資料:
(1)《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官助理報名登記表》。
(2)現工作單位或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意見。
(3)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等掃描件或復印件。
(4)個人自薦材料(含本人基本情況、工作簡歷、重要工作成果、獲獎情況等)及佐證材料。
(5)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張。
(7)本人工作以來所獲得的各級榮譽及獎勵證書。
5.咨詢電話:0735-7602366
(三)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接到通知后需本人到蘇仙區檢察院辦公樓三樓(312室)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網上報名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報名人員須保證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報信息的,不予審核通過。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需符合報考條件人數達到招錄人數的3:1才能進行。
1、 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內容為法律
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忌毘譁士甲C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適時在蘇仙區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chenzhousx.jcy.gov.cn/)公布。
2、面試。按照招錄人數1:2的比例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儀容儀表、專業素養、分析判斷、計劃決策、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學習創新、語言表達、應變控制等能力素質。
3、綜合成績與排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進行排名。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公開選調名額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五)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如體檢不合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由蘇仙區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按公開選調職位的職責和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的擬選調人選,在蘇仙區人民檢察院網(http://www.chenzhousx.jcy.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入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五、紀律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及時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并嚴格按照管理權限和相關規定處理。對考生弄虛作假和面試舞弊的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附件: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官助理報名登記表
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