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興縣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申請通知
關于受理2021年創業補貼申請的通知
永興縣內廣大創業者:
為加大對初創企業的扶持力度,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根據郴人社發【2019】65號、永政辦發【2020】3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我縣創業補貼申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類型
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補貼對象
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化解過剩產能企業下崗位職工,返鄉農民工,脫貧人口,退捕漁民,失地農民,軍隊退役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和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殘疾人等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法人本人)或從事個體經營,以及在縣創業孵化基地開辦符合產業政策范疇的注冊2年內初創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申領條件
1、自工商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2年以內(根據郴人社發〔2019〕65號文件精神,初創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工商注冊時間從2019年4月1日起),吸納5人以上(不包括創業者本人)就業的初創企業,或初次注冊并正常運營1年以上、2年以內的體工商戶以及農民合作社。其中脫貧人口、退捕漁民和農民工返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后,2年內可按規定申報創業補貼;
2、在永興縣范圍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在本縣范圍內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與注冊地址一致,申請補貼時仍在正常運營;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社會效益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無知識產權或其他經濟、法律糾紛;
4、創業處于起步階段和發展階段,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不包括建筑業、娛樂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產中介、桑拿、按摩、網吧以及其他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行業),創業主體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
四、受理日期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五、申請資料
1、創業補貼申請對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所屬身份類別證明材料(如《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退伍證》或《退役證》復印件、返鄉創業證明等);
3、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4、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創業補貼申請對象與登記注冊的經營者、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須為同一人);
5、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6、個人真實性承諾書。
六、辦理地點
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就業服務大廳就業服務窗口。電話:0735-5520542
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