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郴州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招生政策?
2021年郴州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招生政策
郴州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一起來看一下!
為切實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平穩順利、公平公正,根據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郴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辦發〔2019〕6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1〕1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市中心城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7日至6月5日。其他縣市網上報名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方式
市中心城區、縣城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繼續實行網上報名,由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用手機在微信中關注“郴州教育發布”或電腦登錄“郴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管理平臺”(http://cz.xsbmxt.cn),按入學管理平臺提示填寫并提交入學報名信息和申請材料;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報名采取到學?,F場報名的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納入網上報名。
三、入學政策
2021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政策按郴政辦發〔2019〕6號文件規定執行。(具體詳見郴州市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新生政策解讀)各縣市區要落實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和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疫情防控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優待政策;要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采取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落實“一人一案”,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送教上門的殘疾兒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學校建立學籍。
四、入學流程和報名材料
市中心城區和縣城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須使用統一的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派位。新生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
(一)戶籍常住居民(含現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行政編制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上傳父母及其本人的戶口本(戶口本上無法體現父母與本人關系的,需上傳本人出生醫學證明,下同)、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無房產的須上傳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現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行政編制消防救援人員還須上傳父母一方的現役軍人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干部證或消防員證。
(二)在市中心城區和縣城購買房產并入住,戶籍在外地的隨遷人員子女:上傳父母及其本人的戶口本、不動產證(房產證)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居住證。
(三)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上傳父母及其本人的戶口本、父母雙方勞動用工關系備案、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居住證。
(四)經商人員隨遷子女:上傳父母及其本人的戶口本、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居住證,父母一方的企業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須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無房產的須上傳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
無房產的城鎮戶籍常住居民等特殊群體子女入學,按郴政辦發〔2019〕6號文件執行。
從2022年開始,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新生入學,其父母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居住證簽注手續。
市中心城區和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現場審核時間為8月9日至15日,網上派位時間為8月21日至25日,其它縣市審核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各縣市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制定科學規范的入學實施方案,協調公安、人社、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做好招生和維穩工作,切實履行好縣級政府的主體責任。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合理確定入學條件,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充分利用公安、人社、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市場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平臺,對入學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堅持免試劃片就近入學全覆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必須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免試劃片入學規定,確保全市免試劃片就近入學全覆蓋。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劃片方案由市教育局協調北湖區、蘇仙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其它縣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劃片方案,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制定片區劃分程序和規則,科學合理劃定轄區內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片區劃定后,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較大調整時,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按劃片程序規定進行調整。
(三)強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全市所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統一管理、公民同招、網上報名、超員搖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進行。適齡兒童少年選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的,登錄“郴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管理平臺”,按操作指南和平臺提示填寫報名信息。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須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在本縣市區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對所有報名學生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根據派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在本縣市區內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經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在本市州其他縣市區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具體工作辦法,統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派位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像、結果實時公開,主動邀請紀檢監察、公證、媒體及學生家長代表等進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計劃、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須在招生平臺上公開。
(四)實行“陽光招生”。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招生計劃。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學校布局和辦學條件,合理確定所轄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各縣市區的義務教育招生計劃須報市教育局備案。嚴肅招生紀律,切實規范招生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均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通過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班(培訓機構)等進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機構或培訓機構等變相違規招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及特長生等名義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提前招生。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班額招生,不得產生新的大班額,原則上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
(五)強化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強化對各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督促檢查,重點排查曾經發生違規招生的學校,及時糾正各種違規招生行為。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納入日常督導,適時對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開展專項督導。對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要給予約談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民辦學校違規招生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教育行政部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來源: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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