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興市人民陪審員選任120人公告
原標題:資興市2024年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印發〈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通知》(司發〔2018〕6號),現就資興市2024年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經資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定,本次全市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為120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96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24名。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選任程序
(一)產生候選人
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
1.隨機抽選方式:從本市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確定。
2.個人申請方式:申請人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向市司法局提交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不在我市的需提供經常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及本人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3張,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及《個人承諾事項表》。
3.組織推薦方式:轄區內單位、社區(村)以及其他組織按照人民陪審員任職條件,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向市司法局推薦,提交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不在我市的需提供經常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及本人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3張,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及《個人承諾事項表》。
(二)資格審查
由資興市司法局會同資興市人民法院、資興市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
(三)確定擬任命人選
資興市司法局會同資興市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名單中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
(四)人選公示
資興市司法局會同資興市人民法院、資興市公安局向社會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五)提請任命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資興市人民法院院長提請資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六)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資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
四、職責、待遇和任期
(一)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人民陪審員應當遵守法官履行職責的規定,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確保司法公正。
(二)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應當享受的補助,由法院按照有關規定發放。
(三)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后其職務自動免除。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個人申請、組織推薦報名地點:資興市司法局辦公樓203室;聯系電話:0735-3322659。
附件:
1、個人承諾事項表(人民陪審員).docx
2、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docx
3、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doc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印發〈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通知》(司發〔2018〕6號),現就資興市2024年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經資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定,本次全市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為120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96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24名。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選任程序
(一)產生候選人
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
1.隨機抽選方式:從本市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確定。
2.個人申請方式:申請人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向市司法局提交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不在我市的需提供經常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及本人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3張,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及《個人承諾事項表》。
3.組織推薦方式:轄區內單位、社區(村)以及其他組織按照人民陪審員任職條件,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向市司法局推薦,提交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不在我市的需提供經常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及本人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3張,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及《個人承諾事項表》。
(二)資格審查
由資興市司法局會同資興市人民法院、資興市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
(三)確定擬任命人選
資興市司法局會同資興市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名單中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
(四)人選公示
資興市司法局會同資興市人民法院、資興市公安局向社會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五)提請任命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資興市人民法院院長提請資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六)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資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
四、職責、待遇和任期
(一)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人民陪審員應當遵守法官履行職責的規定,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確保司法公正。
(二)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應當享受的補助,由法院按照有關規定發放。
(三)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后其職務自動免除。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個人申請、組織推薦報名地點:資興市司法局辦公樓203室;聯系電話:0735-3322659。
附件:
1、個人承諾事項表(人民陪審員).docx
2、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docx
3、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docx
資興市司法局
資興市人民法院
資興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