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根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等文件規定,為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滿足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2017年度市紀委等19家單位面向全市公開遴選一般工作人員37名、公開選聘一般工作人員5名(詳見附件)。相關事宜請查閱網站: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站:http://www.rsks.czs.gov.cn。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職位(事業單位崗位,下同)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身體條件、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具體詳見附件)。
3、公開遴選人員應是在機關單位工作,進行了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的副科級及以下人員,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公開選聘人員應是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試用期滿已轉正或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2015年6月1日前參加工作,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部分職位對學歷、級職、年齡、參加工作時間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要求的為準。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按照湘辦發﹝2015﹞28號文件等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不得報名;法律政策規定不得參與遴選(選聘)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遴調程序
(一)報名
1、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相關職位的采用組織推薦、現場報名的方式(詳見附件)進行,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發函告知相關單位;請報考市委組織部的考生于2017年6月5日前到本縣市區委組織部辦公室或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報名,各縣市區委組織部辦公室或市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于2017年6月12日前到市委組織部辦公室(306室)報推薦考生名單,進行資格初審;請各推薦單位將報考市紀委人員名單于2017年6月12日前報到郴州市紀委組織部(301室),進行資格初審。
報考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的考生,只有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才能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并確認。
其他職位采取直接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報名確認。
報名、繳費時間: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18日下午18:00。在該時限內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報名網站: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http://www.rsj.czs.gov.cn。
2、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務必仔細對照職位條件,嚴格按照職位條件和要求選報合適的職位;報考者報考不符合條件的職位責任自負。
所有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并且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業務水平測試)。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每個遴選(選聘)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遴選計劃數,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
3、準考證打印??忌孕性诰W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7年6月28日上午8:00至7月1日上午8:00。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不指定考試范
圍及復習用書。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主要測試綜合能力和素質,成績按百分制計分,根據職位情況按照大類進行考試(詳見職位表)。文秘綜合類、文字綜合類和黨建、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人員職位考命題作文;財務類職位考財務基礎知識;執紀審查職位考黨紀黨規時事政治、法律及邏輯知識;計算機類職位考計算機基礎知識;醫學類職位考醫學基礎知識。
文秘、文字、黨建、干部人事和人才職位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1日上午9:00—11:30;其他職位筆試時間為7月1日上午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
2、資格審查(具體時間、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公布后,各遴選(選聘)單位對進入面試(或業務水平測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面試(或業務水平測試)人選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3、業務水平測試
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遴選(選聘)單位根據需要,可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業務水平測試主要根據崗位情況測試有關業務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參加業務水平測試的人數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業務水平測試由遴選(選聘)單位負責命題和組織實施,必須在面試前完成,滿分為100分。
4、筆試綜合成績
執紀審查職位的按筆試成績40%、業務水平測試成績60%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
市委組織部相關的職位按筆試成績30%、業務水平測試成績70%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
其他職位按筆試成績20%、業務水平測試成績8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
5、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選聘)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名。
6、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執紀審查職位的按筆試綜合成績60%、面試成績40%合成綜合成績并排名;其他職位按筆試綜合成績70%、面試成績30%合成綜合成績并排名。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事項另行通知)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遴選(選聘)單位負責實施。遴選(選聘)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資格條件、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原則上不予遞補。經遴選(選聘)單位申請、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試用
考察合格者列為擬試用人員,其名單由市人社局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聘)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試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人員辦理有關調動手續。
三、其它事項
1、經物價部門核準,每人筆試報名費90元,用于筆試考務。
2、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向體檢人員收取。
3、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與職業能力建設科,電話0735-2871338、2871932;
考務咨詢:市人力資源考試院,電話0735-2871247、226397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電話0735-2231257
附件1:2017年郴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人員計劃與職位表(第一批)
附件2:2017年郴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第一批)
郴州市委組織部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