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早實現市場就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4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郴人社發[2013]72號)精神,從2013年起我市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將本市行政區域內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包括郴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及外市生源有來郴就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通過摸清其就業意向及公共就業服務需求,綜合運用各項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二、工作措施
為實現以上目標任務,從2013年起在全市范圍,著重從夯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基礎服務、強化市場就業、提升職業能力、促進自主創業、幫扶困難對象就業五個方面,按照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全面掌握公共就業服務需求、開展專項就業服務、開展跟蹤服務四個服務步驟,逐步推進我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就業促進服務,提升我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水平,以促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早實現市場就業。
(一)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
1.時間:每年2—8月份。2013年的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由各地根據實際需要舉辦。
2.工作目標:通過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公開及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需求收集,搭建高校畢業生與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互通渠道,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政策及公共就業服務內容傳達到每一位高校畢業生。
3.主要內容:
就業促進政策進校園活動。市本級和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充分利用《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百問》、《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文件匯編》、《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指南》,結合本地實際、編輯宣傳畫、宣傳冊、公益廣告等宣傳材料,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各類招聘現場張貼和發放;通過與當地主流媒體協作開展新聞、專欄、專題報道;通過應用微博、移動互聯平臺等青年人喜愛的形式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就業形勢、政策服務、就業創業典型。要主動加強與高校對接,在適宜時間安排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校園宣講活動,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知曉度。
就業信息進校園。各級人社部門要逐步實現公共就業服務網與各高校就業服務網對接,加強就業崗位信息的交流與共享;加強就業信息分類和管理,為高校各專業人才提供針對性較強的就業崗位信息。各級人社部門要借助大型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開辟校園專場,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崗位對接平臺。將高校開展的校園招聘活動,按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公共就業服務大型專項活動項目,并給予適當補助。
就業政策及服務指南網絡聯通活動。針對高校畢業生網絡資訊需求,2013年7月中旬前,各級人社部門要在當地就業服務網上設置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專欄,統一編制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指南及政策簡介,通過網絡公布各項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內容、流程及咨詢聯系電話。確保每位有就業意愿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能通過公共就業服務網絡了解市內就業意向地的相關公共就業服務信息。
發放家庭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市本級要加強與本地普通高等學校的銜接,掌握各高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人數,并按要求落實一次性求職補貼。
(二)全面掌握公共就業服務需求
1.時間:每年7—9月份。
2.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實名登記、信息銜接,全面了解每一位離校未高校畢業生的就業需求及公共就業服務需求,并提供基本服務。
3.工作內容:
開展實名制登記。各級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面向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放實名制登記,并引導高校畢業生辦理求職登記、失業登記并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通過辦理實名制登記摸清其就業服務需求。切實與教育部門加強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銜接。對教育部門提供的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按戶籍地層層分解后,各地基層平臺要主動聯系、一一確認,將其納入當地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范疇,對回到當地求職的,掌握就業服務需求;對未回當地的,掌握就業狀況并宣講政策。
提供基本就業服務。第一,提供職業指導規劃服務。對有就業意愿的實名制登記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市場就業實際提供針對性的職業指導,開展“三個一”指導服務,即對每位有需求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一次宣講”,通過宣講介紹就業政策、就業形勢、當地人力資源市場供求情況,幫助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求職就業觀念;“一次測評”,通過開展職業素質測評和心理輔導等,幫助高校畢業生了解自身特點、職業能力,合理確定求職方向;“一次模擬”,通過組織團體指導、應聘模擬訓練等活動,幫助高校畢業生提高求職應聘能力。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和需求,不斷改進方式方法,提高職業指導效果。第二,崗位信息對接服務。對有就業意愿的實名制登記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定期及時提供針對性就業崗位信息,提供職業介紹。要通過電話、短信、微信、上門通知等方式,為登記求職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定向提供三條以上有針對性的就業信息,三條以上招聘活動信息。第三,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托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簡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到小微企業就業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三)開展專項就業服務
1.時間:6—12月份。
2.工作目標:通過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組織參加就業見習及職業培訓,扶持其自主創業等專項公共就業服務,不斷提升其職業技能及崗位適應能力,提高其就業、創業的成功率及穩定性。
3.工作內容:
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按照年初統一安排,積極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網絡招聘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大型公共就業專項活動,廣泛收集并發布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信息,重點做好中小企業崗位信息的采集。同時要結合當地特點針對性開展分行業、分專業專場招聘活動和網絡招聘活動,確保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在信息管理上,要以區縣為單位,建立招聘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實現轄區內招聘信息聯網共享,使高校畢業生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都能看到及時有效的招聘信息。
實施就業見習萬人計劃。從2013年6月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執行湖南省“就業見習萬人計劃”,力爭使有見習愿望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見習,見習期滿用人單位留用率達70%以上。各地應根據當地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以企業單位為主體,進一步吸納拓展一批經濟效益較好、社會責任感較強的見習基地,鼓勵見習基地提供有職業發展前景的就業見習崗位。對有就業見習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及時納入就業見習范疇、提供見習機會,通過每月定期召開就業見習供需見面會、就業服務網開通見習崗位信息版塊等多種途徑及時發布就業見習崗位信息,促進就業見習崗位對接。就業見習主管部門要加強見習期間的跟蹤指導及考核監督、規范見習基地管理,提高見習質量,落實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補助政策。
實施職業培訓萬人計劃。從2013年8月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執行湖南省職業培訓萬人計劃,力爭使有培訓愿望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各地要結合當地產業發展需求、人力資源市場需求、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專業特點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培訓項目,開展針對性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職業培訓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社會發布本地區政府補貼培訓職業(工種)目錄,為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培訓選擇。要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發動一批市內重點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針對性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扶持千人創業工程。從2013年6月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湖南省“高校畢業生千人創業工程”,將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納入各創業地創業服務體系,通過為其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力爭在半年內幫助百名高校畢業生創業成功。要安排符合條件、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到創業培訓定點機構進行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培訓比例、提升創業培訓質量。要根據當地產業發展需求不斷擴充各地創業項目庫,吸納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創業的項目,引導高校畢業生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自主創業。要吸引高校畢業生進入各類創業孵化基地進行創業,加強創業專家團隊輔導。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落戶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妥善安排資金對高校畢業生創業給予開辦費補貼、所得稅補貼、房租補貼、還貸補貼和實施創業成功獎勵。
開展重點就業幫扶。通過對城鄉經濟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人等有就業意愿的就業困難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對一”個性化就業幫扶,托底安置就業,保障其基本生活有著落、確保其穩定在勞動力市場范疇,并逐步提升就業能力。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開發部分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或公益性崗位臨時性安排其就業,同時要通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優先推薦就業見習等形式逐步提高其職業技能水平,穩步推進其市場就業。對于托底安置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要按規定落實各項補貼政策。
(四)開展跟蹤服務
1.時間:12月份
2.工作目標:全面了解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實施情況,及時掌握計劃實施后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情況,進一步研究下一步就業幫扶措施,切實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加強市場監管,確保每一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服務需求能跟進落實。
3.工作內容:
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調度。市本級要全面調度實名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準確了解仍未就業的高校就業生就業需求和服務需求,實施針對性就業幫扶措施,做好城鄉家庭困難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托底安置、動態清零。
開展政策落實督查。各地人社局要積極落實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就業優惠政策、求職補貼等各項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政策,每年12月下旬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加強市場監管服務。各地人社局要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勞動權益保護,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后的合法權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工作目標,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牽頭部門、責任單位、工作措施和工作進度,抓好組織實施。要加強工作督促和檢查,密切關注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二)提高服務水平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以及街道社區要設立專門服務窗口,確定專人負責,實行首問負責制。同城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之間要實現業務互通,數據共享,統一服務標準,讓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平臺要建立定期跟蹤回訪制度、每月采取電話、郵件、上門走訪等形式了解其就業狀況變化,及時更新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數據。
(三)確保資金落實
市本級要統籌做好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安排,確保涉及高校畢業生的各項補貼資金發放到位。